据悉,市政府新印发的《韶关市扶助残疾人优惠办法》由市残联牵头制定,经市政府批准,于2024年12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修订的《优惠办法》共二十九条,涵盖残疾人办证、就业、康复等基本保障、基本服务、社会救助、住房、乘车等基本民生保障、残疾人特殊教育、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针对残疾人的特惠政策全面实施等内容。
新修订的《优惠办法》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补,补贴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资助残疾人创业创新等项目,其余章节未对原《优惠办法》内容作大的调整,主要对与现行政策法规冲突或表述上符合现行政策规范的相关条文进行修订,惠及人群和每年经费没有大的变化。修改条款内容体现在第十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五至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