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8年度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韶关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8年4月28日
2018年度市残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粤纪发〔2014〕18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韶党廉发〔2015〕1号)的精神,结合我会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组织真正把落实“两个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促进残疾人政策落实、社会和谐稳定等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打造“善美韶关”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目标要求 
    理清残联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同时完善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奖惩兑现,建立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责任共担的问责追究体系,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觉意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项部署全面落到实处。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筑牢廉政思想基础;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深化源头治理和制度防腐;抓好廉洁自律,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确保单位干部职工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体责任
    1、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方面: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落实责任清单;落实中央、省“三个提名”办法;支持配合党委巡查工作。及时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2)指导、监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方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市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制度。
   (3)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坚持抓在日常、严在日常,认真学习党章,坚决维护党章权威,真正将党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重视廉政教育,每年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讲一次党风廉政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4)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治理“为官不为”,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通报曝光存在的作风问题;对党员干部存在的作风、纪律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函询、诫勉。
   (5)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方面: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人用人,遵守用人纪律,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违规操作,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端正用人风气,按照严肃换届纪律规定,严肃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加强源头防治腐败方面: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谈话提醒和诫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开展对行业内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监管;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推进制度创新,加强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建立权力运行制约、监督长效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办案方面: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听取办案工作情况通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方面: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强化组织推动方面: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安排;督促各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听取汇报,听取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了解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3)加强教育监管方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监督管理、教育批评。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的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警示提醒。加强教育,每年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
   (4)保持清正廉洁方面:个人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按时上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按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二)党支部监督责任 
    1、组织协调。
    提出意见建议,就中央、省纪委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安排部署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并监督执行党的各项决议、决定,坚决服从党的领导、维护党的权威。
    2、监督检查。
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法纪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风”、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锲而不舍、弛而不息地加强干部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的内部监督;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监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强化内部财务管理;加强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确保权利运行公平公正。强化监督措施,
针对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采取随机抽查、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监督检查情况,重要问题随时检查随时通报。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落实“两个责任”社会评价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形成全面有效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3、廉政监督。
    加强岗位监督,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岗位日常监督、岗位任职监督、加强岗位警示和岗位提醒,引导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增强领导干部党性观念,提醒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生活和组织活动,不断增强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依托市廉政教育基地,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四、考核奖惩
   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市委(市纪委)的年度考核工作,并以此接受考核结果和奖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机构,层层分解任务推进各项责任任务落实。
   (二)创新工作方法。
    要创新工作举措,分级分类建立“两个责任”工作落实台帐,实行台帐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强化工作评估,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估,对照责任任务做好查漏补缺,适时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认真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确保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注重宣传引导。
要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力度,统一思想认识,发动群众监督。
   (四)完善制度机制。
    进一步完善《市残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管事,努力促进机关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力求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规范,真正把制度贯彻在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体现进服务里,以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从源头上遏止腐败,从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