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受理窗口:各县(市、区)残联
2、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3、收费标准:免费
二、法定依据:
《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
三、申请条件:
符合申办《中国残疾证》资格的韶关市户籍居民
四、申请材料:
1、符合评定医院鉴定残疾标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一式一份。
2、申请人填写的《广东省残疾人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3、近期免冠彩照片2张(两寸);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张。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残联提出办证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
2、到指定医院鉴定后,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交回区残联。
3、初审合格后将上述材料报区残联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4、在承诺期限,区残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的鉴定结果,对其进行网上录入。
5、区残联网上统一报送市残联审核通过后,返回区残联对申请人发放残疾人证。
注意事项:
1、未成年人、智力残疾、精神残疾三类人员办证须由法定监护人提出办证申请,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精神残疾到韶关市市第三人民医院鉴定;其它残疾到各县(市、区)县级人民医院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