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项目:2025年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楼顶大字整体更换采购项目。
(二)单位: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8万元。
(四)评选方式:综合评选。
(五)中选供应商:1家。
二、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供应商提供的钢材用料,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全新并未使用过的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主体钢架:镀锌角铁钢材,尺寸:4800*2600MM,数量:11个;
2.字体材质:采用镀锌烤漆工艺,2600*2600MM,数量:10个,字体为大黑字体,字体颜色为暗色;
3.中心标志:采用镀锌烤漆工艺3000*3000MM,数量:1个;
4.内容:“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及中心标志。
报价应包括所有钢材供应、设计、运输、装卸、搬运、安装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税价格。
(二)择优选择供应商:根据商家资质、材料参数与设计、价格和服务方案(含维修保养服务等)进行综合比较,综合平均分最高者将签订项目合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参评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四)供应商所提供钢材用材料需达到国家标准,有成品合格证。中选后签订合同之日起需15个自然日内交货。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服务单位具有独立履行项目服务要求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报价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材料),在近三年内无仲裁或诉讼,涉及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等情况发生。
四、参评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一)提供虚假材料;
(二)向采购人及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三)与其他供应商等恶意串通的或使用串通手段;
(四)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五)收到中选、成交通知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放弃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采购合同义务;
(七)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2025年12月1日中午11:00前提交到韶关市武江区建设路11号市二院内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一楼,联系人:周喆琦,联系电话:0751-8189830
(二)报名函。
(三)公司提供材料
1.公司资质复印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对所报价项目的用料、用料参数、规格型号、数量、制作工艺等进行详尽且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提供与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相关合作项目材料,包括合同和成品图。
4.报价材料需附上详尽效果图,包括但不限于3D效果图、实况图等。
后附:1.报名函(可索取电子版)
韶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5年11月25日